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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是为崇祯元年的最后一桩大案,冬马案。
弹劾一经公布,在朝堂上掀起轩然大波,朝鲜乃是大明藩国中最为忠孝的,一年正贡两次,私底下来三五次,且朝贡关系到朝廷颜面,没想到居然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胆,居然问大明头号孝子索贿!
礼部官员代表着皇帝天威,官员向朝鲜索贿,岂不是告知四夷,皇帝是个贪得无厌,小肚鸡肠,吝啬抠门,暴虐无道的昏君吗?
就算她贪得无厌,小肚鸡肠,吝啬抠门,暴虐无道,那也轮不到你们来收回扣吧?康丝坦丝大帝背负如此骂名,结果收到的回扣一文钱没捞着,你说这叫什么事?
朕?朕是拂菻国统领全国兵马大元帅,这案子关朕屁事。
之后就是一个御史台核查,一个锦衣卫提审,一个三法司会审,很快啊,但主事们都挡下了。
接着就是传统功夫,疏通关系,经过一番朕看不懂的钱权交易,这两个主事逃过了剥皮实草的命运,也不用“出向”到台湾,只是追出几千两赃款,然后削藉为民,永不录用。
大明官场的规矩是,两万两买一条人命,明码标价,只收现银,恕不还价,事败不退,如果罪孽深重,还要酌情加价,而王祚远向朕透露,他只收到了八千两银子,不知道剩下的银子进了谁家的口袋。
作为添头,周延儒向朕保证,往后朝鲜朝贡贸易的中间抽水,从朝廷四礼部六,变成朝廷七礼部三,水至清则无鱼嘛。
朝廷拿大,礼部拿小,皇上拿七,硕鼠拿三,冬马案就以小三为结局,不再追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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